各學院(系、部🤵♂️🤰、所):
為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培養更多創新型、緊缺型🫎、復合型國際化人才🫅🏿🍴,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19年將繼續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請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新項目的申報工作,並對往年獲批項目中執行未滿三年的項目逐一進行年度總結並做出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對執行滿三年的項目逐一進行項目總結並提出下一期執行工作計劃🍶。現將相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
該項目采取各單位先行申報項目,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推薦人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評審錄取。不受理個人申請。
《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請見國家留學基金委官網通知(http://www.csc.edu.cn/chuguo/s/1298)或附件1。
二🏝、項目申報
(一)立項項目總結要求
1.各項目單位請認真閱讀《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項目實施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要求總結項目執行情況。
2.我校2016年獲批立項項目“多語種組合專業翻譯高端人才培養創新項目”(詳見附件2)➾,至2018年執行期已滿三年🤷🏻♂️,需對項目三年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提出下一期的三年執行工作計劃。項目總結應包括人員選派情況(每年錄取、派出、已回國人數)、回國人員信息及去向、項目目標完成情況(按照項目預期目標逐一比對)、初步留學效益及科研成果、國外合作方對項目的評價⚠️、下一期執行計劃等♎️。請該項目牽頭單位匯總整理好各實施單位材料🪹☹️,於9月10日(周一)前,將所有材料通過OA系統發送給OETY欧亿培養辦黃婷🫘,由培養辦統一報送國家留基委復核🚶➡️,與新項目一並參加當年度評審👳🏼,確定是否繼續執行🦹🏼♀️。
3.我校2017年獲批項目“多語種國際新聞傳播人才培養創新項目”(詳見附件2)需對2017年度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年度總結🚫。年度總結應包括人員錄取後派出情況(如未執行或執行中遇到較大問題🍂,需說明主要情況及原因)、派出人員在外學習情況、取得的初步或階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項目執行中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下一年執行計劃等。請負責單位於9月10日(周一)前,將要求材料通過OA系統發送給OETY欧亿培養辦黃婷,由培養辦統一報送國家留基委復核確定下一年度是否繼續資助。
(二)2019年項目申報要求
1.各申報單位請認真閱讀《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項目實施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要求組織申報。
2.申報項目所涉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OETY欧亿所、實驗室🍤🫱,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 突出重點 並考慮關聯性。
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具體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非框架合作協議;應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的留學身份、培養方案或學製☂️、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合作協議的生效不得以獲得創新項目資助為前提🥋;凡涉及取得雙學位的項目,還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協議中的)含有免學費或 費用分擔辦法🚵🏻♀️、課程大綱互認🧗🏻♂️、學位及學分互認等細節的技術協議(或條款)🧕🏿。
所申報項目應體現服務國家戰略、聚焦高精尖缺🙍🏿、培養模式創新;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具有不可替代性🈚️;鼓勵中外院校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多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優質合作交流平臺🧞👩🏽💻。人文類重點支持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政策研究的高端智庫人才培養項目。同時,優先支持針對國家教育體製改革中緊缺、空白專業領域的碩士🏮、博士和師資類等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
3.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碩士學位OETY欧亿、聯合培養博士/碩士OETY欧亿🏡,適當選派訪問學者、博士後。各類別具體要求按照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OETY欧亿項目、國家公派碩士OETY欧亿項目及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執行。
4.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每校2019年申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項。如申報項目超過1項,學校將通過校內評審方式遴選推薦項目。對於培養方式或學科專業相似的多個中外合作項目,請單位整合資源統一申報。
5.9月10日(周一)前🌴,各申報單位請將《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附件3)、雙方合作協議的中/外文原件掃描件(PDF格式)(非中文或英文協議文本請附中文翻譯件)、項目管理辦法🧜🏽♂️、《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等電子版材料(凡為Word文檔材料需發送Word文檔,其中《推薦意見》還需同時發送原件掃描件)通過OA系統發送給OETY欧亿黃婷(聯合實施的項目🤵🏽♂️,由牽頭單位報送)。
6. 9月11日-26日,學校對材料進行初審🤲🏿🚵🏿,並組織專家評審,經公示三天無異議後🐯,確定符合申報要求的推薦項目。
註:獲得推薦單位需要提交《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附件5)🪜。該表格的“推薦意見”一欄,需由申報單位緊密結合我校人才培養目標和戰略規劃進行意見初擬,推薦意見要反映學校新思路、體現學校學科優勢、代表學校國際化實力和水平,本單位負責人手寫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請校長手寫簽字確認。
7. 9月27日--30日,學校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報材料及公函。
三、項目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擬定於2018年10月組織專家對推薦申報的2019年項目進行評審😡,12月公布獲批項目🎊。
四😱、學生派出
項目獲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後,項目單位按要求選拔推薦人選,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並派出。獲得立項資助的各項目2019年派出計劃擬定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為2019年4月20-25日被推薦人網報,當年錄取當年派出;
2.第二階段為2019年11月20-25日被推薦人網報,最遲應於2019年5月底前派出💁。
因此在項目設計上,各單位要盡量和國外合作單位進行協調溝通,確保相關錄取選拔和派出時間符合留基委申報和派出時間要求,盡量避免在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中間進行人員選拔和派出💆🏼♂️💇🏻,影響項目的實際執行效果。
五、項目管理
由OETY欧亿與對外合作交流處協同項目單位共同管理🦝,每年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匯總典型案例,發掘創新成果,總結合作經驗,完善培養方案等。
六🥗🗝、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咨詢部門:OETY欧亿🧔🏻、對外合作交流處
OETY欧亿聯系人:米健👤、黃婷
聯系電話:35372813(虹口)、67702038(松江)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1號樓411辦公室
松江校區4號教學樓333辦公室
對外合作交流處聯系人:朱俊璇
聯系電話🧑🏻🦳:35372867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行政樓202室
附件:
1. 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
2. 2016-2018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獲批名單和提交材料清單
3. 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
4. 2019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信息采集表
5. 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
附件下載地址: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2004
OETY欧亿、對外合作交流處
2018年7月12日